
招聘简章
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会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新工发〔2025〕25号)、自治区总工会《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》(新工发〔2022〕37号)文件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与发展要求,乌苏市总工会特委托乌苏市天山昭阳企业服务有限公司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用人标准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原则,采取笔试、面试、考察相结合方式,全程做到信息公开、过程公开、结果公开。
二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1.工会社会工作者:1名
2.集体协商指导员:1名
三、招聘条件
1.政治立场坚定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决定性意义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严守国家法律法规,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。
2.热爱工运事业,群众工作能力强,责任心、事业心强,具备良好组织协调、文字写作能力,熟练操作办公软件,能够胜任基层一线工作。
3.身体健康、品行端正、作风务实、工作主动,服从工作安排与日常管理。
4.学历要求: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5.年龄要求
(1)工会社会工作者:35周岁及以下(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);
(2)集体协商指导员:60周岁及以内(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),原则上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、退役军人招录。
6.优先聘用条件
1.熟悉国家、自治区劳动法律法规,掌握人社、企业管理、劳动安全卫生等专业知识者优先;
2.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业经历、自主择业退役军人优先;
3.本市户籍或长期在本市定居人员优先;
4.具备工会、党建、文秘、财务、新闻宣传、法务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四、岗位职责
1.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、工会法律法规及各项工作部署;
2.服从岗位安排,执行力强,思路严谨细致,具备公文撰写、综合协调、办公实操能力;
3.热忱服务职工群众,耐心开展基层群众服务相关工作;
4.完成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临时性、阶段性工作任务。
五、工资待遇
薪酬待遇严格按照自治区、本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。
六、不得报考人员
1.曾受过刑事处罚、被劳动教养的人员;
2.因严重违纪被开除、辞退或依法解除聘用(劳动)合同的人员;
3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、尚无结论的人员;
4.违背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人员;
5.现役军人、在读非应届毕业生;
6.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、信用不达标的人员;
7.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人员;
8.乌苏市总工会在职人员直系亲属及近姻亲;
9.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;
10.现有公益性岗位、单位辅助岗、市财政聘用在岗人员,不得参与本次报考。
七、招聘流程
(一)线上报名
1.报名时间:2026年5月14日20:00—5月18日16:00
2.报名方式:仅接受线上报名,不接受现场递交材料。
3.材料要求:将以下资料压缩打包,邮件主题标注:应聘XX岗位+姓名,发送至邮箱:2872729168@qq.com
①招聘报名表
②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
③学历、学位证书扫描件
④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
⑤PDF版个人简历
⑥个人征信报告
4.重要提示:报考人员对提交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,弄虚作假一经查实,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,责任自负。材料不全、信息不符、逾期报名均视为无效报名。
(二)资格初审
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人员电话通知后续环节,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,请保持通讯畅通。
(三)考试考核
综合成绩核算:笔试占40%+面试占60%,按总成绩高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。
1.笔试:闭卷考试,内容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、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、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、工会法、工会章程、劳动法、劳动合同法等综合知识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2.面试:结构化面试,考察综合分析、沟通表达、组织协调、岗位业务适配能力,满分100分,时间地点另行通知。
(四)体检与考察
1.体检: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,体检费用自理,不合格人员依次递补。
2.考察:对思想政治、品行作风、工作实绩、遵纪守法情况全面考察,考察不合格依次递补。
(五)公示聘用
1.拟录用人员在“WuSu企业邦”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,公示查实问题取消资格并顺延递补。
2.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,设置试用期,试用合格正式聘用,试用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。
3.考试收费:依据新价费字〔2000〕25号文件,报名费15元、笔试费40元(领准考证缴纳),面试费40元(面试现场缴纳)。
八、咨询须知
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10:00-14:00,下午16:00-20:00(节假日休息)
咨询电话:0992-8016182
